出版物出租经营单位备案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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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2.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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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必要 | 0份 |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0份 |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必要 | 0份 |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办结:予以许可(备案)或者不予许可(备案),说明理由,办理结果可通过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现场领取。
2、办结:予以许可(备案)或者不予许可(备案),说明理由,办理结果可通过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现场领取。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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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怀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高玉梅/何海月 | 受理岗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退回补正。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怀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高玉梅/何海月 | 办结岗 | 对材料(现场)进行审查。予以许可(备案)或者不予许可(备案),说明理由。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怀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高玉梅/何海月 | 送达岗 | 将办理结果邮寄给申请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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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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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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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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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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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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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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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经营场所 | |
无。 | |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