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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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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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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在我省辖区内经依法审批并获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分娩的新生儿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和民生事务类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工作人员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办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办事申请进行受理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办事申请退回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朱邦从 受理岗 检查原件是否真实有效。
审查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朱邦从 审查岗 检查原件是否真实有效。
办结 0个工作日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朱邦从 办结岗 办件送达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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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答:不能,根据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机构不得为当事人以变更新生儿姓名为理由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答:出生一个月内办理。
答:可以。但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18110220862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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