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初审

咨询 分享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猎捕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申报人填写,规范、齐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县数据管理局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投资建设类)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窗口受理后,交由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作出初审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县数据管理局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投资建设类)取件。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王悦/姚如标 行政审批科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高增永 自然保护管理股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送达 0个工作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姚如标 行政审批科 材料上报,并抄报申请人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

  • 0

    累计评价

  • 0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

    满意

    占比  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

    不满意

    占比  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林业部门
不可以,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捕猎捕省二级一下保护野生动物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21653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