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权限范围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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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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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 必要 | 0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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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交通运输窗口报送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窗口审批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步: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窗口审批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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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 顾雅洁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 章薇薇 | 办结岗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 顾雅洁 | 送达岗 | 对送达的材料进行审核,保证材料准确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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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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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预审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并非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不能作为申请材料提供。 | |
以PPP方式建设的公路项目施工许可应由依法确定的项目投资人办理。 | |
可在申请时请供联系方式和地址,鉴定书(证书)下发后邮寄送达,也可自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