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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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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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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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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 容缺后补 原件2份 一式二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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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林业专业合作社到县林业局行政审批科提供材料,县林业局行政审批科初步审核内容,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退回,待材料齐全才予受理;
2、县林业局行政审批科组织人员针对材料予以审查,综合申报材料情况和规模大小择优予以上报;
3、将是否推荐结果送达申报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王悦 行政审批科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宋家波 行政审批科 县林业局行政审批科组织人员针对材料予以审查,综合申报材料情况和规模大小择优予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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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有,省下达指标到市,市下达指标到县。
各县根据《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和《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评选认定办法》及市下达的指标,采取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向上申报。
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暨示范家庭林场申报成功后,省林业厅在有关项目和资金上会给予重点扶持。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01226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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