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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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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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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必要 0份 原件用于线下申报,电子件用于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人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并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给付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冯先侠 受理岗 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冯先侠 办结岗 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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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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