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入驻孵化器受理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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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科高〔2018〕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科高〔2016〕14号)规定的在孵企业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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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符合《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科高〔2018〕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科高〔2016〕14号)规定的在孵企业条件。1、申请:申报主体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投资建设类)申请; 2、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投资建设类)按相关文件要求受理。3、办结:科技局向本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入驻。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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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 王旭 | 受理岗 | 接收受理材料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 王旭 | 办结岗 | 答复办理意见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科学技术局 | 王旭 | 送达岗 | 邮寄结果材料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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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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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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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 |
可直接到现场咨询或办理。如需要网上办理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注册个人或法人用户,再按规定扫描上传所有材料的图片,并邮寄相关材料原件,且保证真实有效,事前可进行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