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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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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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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申请人总机构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申请人在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提交材料通过预审并已预约办理时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代理记账机构终止情况表 必要 0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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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必要 0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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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怀远县财政局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给予备案登记。
3.怀远县财政局将《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自愿到现场领取。对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尚伟 受理岗 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尚伟 审查岗 审查
办结 0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尚伟 办结岗 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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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以代办
《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886号)第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首先需到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机关受理之后进行撤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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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891986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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