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省人才市场管理;
(二)符合以下查阅范围之一:
1.公安、检察、法院、纪律检查、监察、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因侦查、审理等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2.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本单位员工的档案;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审查需查阅的档案。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查阅登记:利用者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省档案局征集利用处档案调阅室提交利用申请,填写登记表,接待人员主动提供初步查阅咨询。
2.检索目录:利用者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进行档案目录检索。可以使用为利用者配备的指南、开放目录册及电脑检索系统进行查询,也可以请接待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或代为查询。
3.阅览档案。利用者查到所需档案目录线索后,填写《调卷申请单》。接待人员将分批从档案库房调出原始档案,或向利用者提供电子档案、缩微胶片档案等,供利用者在阅览室内进行阅览。
4.相关服务。利用者可以阅览、复制、摘抄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开放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应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复制或拍摄。复制的材料应注明出处、日期和复制人,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被查阅档案查验后入库上架,并将查阅人所持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登记留存。[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2014)53号)]。
2.检索目录:利用者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进行档案目录检索。可以使用为利用者配备的指南、开放目录册及电脑检索系统进行查询,也可以请接待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或代为查询。
3.阅览档案。利用者查到所需档案目录线索后,填写《调卷申请单》。接待人员将分批从档案库房调出原始档案,或向利用者提供电子档案、缩微胶片档案等,供利用者在阅览室内进行阅览。
4.相关服务。利用者可以阅览、复制、摘抄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开放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应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复制或拍摄。复制的材料应注明出处、日期和复制人,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被查阅档案查验后入库上架,并将查阅人所持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登记留存。[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2014)53号)]。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李雅静 | 受理岗 | 办理 | 无 |
查询 | 0.3个工作日 | 怀远县 | 李雅静 |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 业务查询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李雅静 | 办结岗 | 办结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分
-
0次
累计评价
-
0次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次
满意
占比 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不可以 | |
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