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批准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1. 因特殊原因需要的证明材料;
2.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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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主办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主办科室负责人对审查结果进行决定。办理结果可通过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现场领取。
2、主办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主办科室负责人对审查结果进行决定。办理结果可通过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现场领取。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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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宋文博 | 行政审批科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张广洋 | 行政审批科 |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张广洋 | 行政审批科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宋文博 | 行政审批科 | 负责送达结果文件。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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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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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与原件一致,格式以常见的为准。 | |
最好是原版电子档,或者扫描件并应保证其清晰度。 | |
可以,但需要开具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