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登记核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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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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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来源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森林、林木、林地的坐落位置、界址、面积的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 | 《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权属来源证明; (四)森林、林木、林地的坐落位置、界址、面积的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林权证以及相关的合同、证明等.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并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审查人员根据审查要求,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必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佐证或向有关部门核查有关情况。由业务科室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
审核后,审核人员应当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明确意见。审核人员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决定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前台收费人员根据收费文件要求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
3.送达: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如实、准确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4.办结: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2.审查:审查人员根据审查要求,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必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佐证或向有关部门核查有关情况。由业务科室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
审核后,审核人员应当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明确意见。审核人员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决定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前台收费人员根据收费文件要求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
3.送达: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如实、准确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4.办结: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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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 张雷 | 受理岗 | 受理岗位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 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 李玲玲 | 办结岗 | 办结岗位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 徐瑾 | 送达岗 | 快递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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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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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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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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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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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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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 |
可直接到现场咨询或办理。如需要网上办理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注册个人或法人用户,再按规定扫描上传所有材料的图片,并邮寄相关材料原件,且保证真实有效,事前可进行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