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首次备案(第三类经营)

咨询 分享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 必要 0份 字迹清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营业执照副本 必要 0份 清楚、真实 示例样表 查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必要 0份 真实、清楚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办结:材料符合要求的颁发备案证明;
3.送达:结果送达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吴慧珍 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宋召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 材料符合要求的颁发备案证明;
送达 0个工作日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宋召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 按照法定程序结果送达申请人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3

    累计评价

  • 3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现场办理时,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网上办理时,材料可重新上传。
可直接到现场咨询或办理。如需要网上办理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注册个人或法人用户,再按规定扫描上传所有材料的图片,并邮寄相关材料原件,且保证真实有效,事前可进行电话咨询。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919892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