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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非辐射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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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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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应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 必要 0份 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身份证 必要 0份 查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必要 0份 查看
公众参与调查表合订本 必要 0份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报送,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五日之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至承办科室,承办科室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体要求及时间,相关人员在承诺期内对该项目申请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勘验结论;需经专家评审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专家评审。综合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具审查意见。 第三步:根据勘验结论、审查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四步: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张玉波 行政审批科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办结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朱杰 行政审批科办结岗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张玉波 行政审批科送达岗 批文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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