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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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被推荐单位符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测评指标》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能力较强、保障措施得力。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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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审批表 | 必要 | 0份 | 1.申请人为本市范围内文物博物类、革命纪念类、旅游文教类场所;2.应有申请人签章;3.设区的市、省直管县民族部门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并签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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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单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图片资料 | 必要 | 0份 | 图片清晰,不能小于2M,以.jpg文件格式提供,不少于5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教育基地的考核、推荐,支持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教育基地之间交流合作,指导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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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费巧红 | 民族宗教科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费巧红 | 民族宗教科 | 按时办结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费巧红 | 民族宗教科 | 按时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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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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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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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报表”内“简介”栏目空间不够,可以单独附申报说明材料。 | |
照片要能反应申报基地全貌,尽量清晰,不得人为修改。 | |
基地认定时间以省民委下发认定文件说明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