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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未再就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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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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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申请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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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申请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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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申请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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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人个人存折(或银行卡)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申请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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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提取人申请→管理中心受理审核→转款至提取人借记卡(折)。

窗口办理流程:提取人申请→持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中心受理审核→转款至提取人借记卡(折)。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2个工作日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远县管理部 曹雅竹/屠悦悦/周瑞瑞 综合柜员 一、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远县管理部 杨梦杰/徐娟 提取审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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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调动)证明;提取人非本市户口本;提取人个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
需要审核原件,现场申请办理完毕,原件即时退换。
不行。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1232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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