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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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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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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0份 按表格要求填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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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人员的学历培训证明、综合文本清单、营业设备清单、申请人制定管理制度并自行复印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窗口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材料审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必要时组织现场考核。
3.办结: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以寄送或通知上门取件的方式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文婷婷 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办结 0个工作日 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刘学平 办结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送达 0个工作日 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唐艳艳 送达岗 责任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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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1、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智慧安徽)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事项申请办理,不必到服务大厅。 2、个人和法人都可以注册自己的账号,方便以后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用。 3、注册实行实名制,注册成功后可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找到要办理的事项,填报上交即可。
需要。
可以。但是需要开具委托书,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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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891987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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