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遗失、损坏补(换)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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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填制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打印一份遗失、灭失声明页面存档,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并注明“补发”字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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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①单位的,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②个人的,携带身份证。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不动产权属(利)来源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 | 1换证登记携带原不动产权证书; 2遗失补证登记携带遗失声明材料.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登录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或到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负责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及标准。
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
办结:窗口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
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
办结:窗口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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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 张雷 | 办理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 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 徐静 | 审查岗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远县林业局) | 徐瑾 | 办结岗 | 窗口发证或快递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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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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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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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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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 |
可直接到现场咨询或办理。如需要网上办理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注册个人或法人用户,再按规定扫 描上传所有材料的图片,并邮寄相关材料原件,且保证真实有效,事前可进行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