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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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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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14035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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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577054281A434201403500001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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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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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去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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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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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怀远县
|
实施主体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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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1.《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第三十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或者按工程造价的2%预提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户上。” 2.《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2007〕14号)第七条:“承接高速公路施工企业要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3.《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字[200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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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高速公路领域在省级人社部门办理,其他工程领域在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52-8858030)、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2-8858056
|
咨询方式 |
0552-088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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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程序”中要求,具体如下:一、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须在工地驻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项目的完工日期、工资支付情况以及项目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二、施工企业申请。工程交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施工企业向市劳动监察支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同时,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申请表》,提供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及工资发放公示情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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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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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二(一)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从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
2.《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款通知书》,由银行将保障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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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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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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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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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577054281A434201403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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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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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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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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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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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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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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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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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去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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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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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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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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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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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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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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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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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1.《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第三十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或者按工程造价的2%预提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户上。” 2.《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2007〕14号)第七条:“承接高速公路施工企业要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3.《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字[200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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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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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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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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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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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高速公路领域在省级人社部门办理,其他工程领域在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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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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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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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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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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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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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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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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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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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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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52-88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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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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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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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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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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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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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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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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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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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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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程序”中要求,具体如下:一、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须在工地驻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项目的完工日期、工资支付情况以及项目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二、施工企业申请。工程交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施工企业向市劳动监察支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同时,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申请表》,提供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及工资发放公示情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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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
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终止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3份
|
|
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现场公示照片) |
必要 |
原件1份
|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
必要 |
原件1份
|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发放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1.申请单位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县人社局监察大队301室提交,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县人社局监察大队核查确认。
3.县人社局监察大队核算保障金通知申请单位出具收据(包含单位或受委托单位开户行及账号),将保障金退还申请单位。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皎月 |
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初步审核材料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皎月 |
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根据国家、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规定,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设立专户,专人管理。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皎月 |
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资金使用办法,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和支付工作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皎月 |
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EMS送达 |
无 |
满意度:0% , 评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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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办理。 |
|
一般情况下是原缴款账户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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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2-3天可以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