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三无”人员入住福利中心办理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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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城镇“三无”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本业务线下窗口办理需提供“三无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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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0份 | 电子件用于网上申报,原件或纸质用于线下窗口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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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窗口申请
1、受理:所在乡镇和街道核实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2、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办结: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并签订入住协议后,可以入住本地福利中心。
1、受理:所在乡镇和街道核实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2、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办结: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并签订入住协议后,可以入住本地福利中心。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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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王香君/秦云云 | 受理岗 | 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初步审查;3、负责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王香君/秦云云 | 审查岗 | 1、负责对照审查标准严格审查有关申请;2、负责在规定时间及时作出审查决定;3、负责针对不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不予通过的决定;针对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通过的决定。负责及时将审查结果流转至办结岗。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王香君/秦云云 | 办结岗 | 1、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2、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制作相应案卷,形成办件台账;3、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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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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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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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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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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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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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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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 |
1.集中供养:应当优先由户籍所在地区的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2.分散供养: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 |
入住福利中心的“三无”人员的低保金交由福利中心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福利中心负责其本人的生活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