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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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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实施主体
怀远县水利局
受理条件
占用全市性、跨所在辖县行政区域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8321605
监督电话
0552-8919001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网址(http://bb.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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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全市性、跨所在辖县行政区域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占用设施审批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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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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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如非本人办理,需要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代为办理。 查看

流程图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在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报或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县水利局水利管理股具体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并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三步: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怀远县水利局 汪强 行政审批科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查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水利局 汪强 水利管理股 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办结 0.3个工作日 怀远县水利局 汪强 行政审批科办结岗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送达 0个工作日 怀远县水利局 汪强 行政审批科送达岗 确保准确无误送达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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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怎么理解与第三方利益有关? 占用水原或设施使用对他人造成影响,即可认为与第三方利益有关。
申请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需要哪些条件? 1、不得影响灌排工程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活动; 2、兴建的替代工程与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设施效益相当;经实地勘察确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按有关规定交纳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费; 3、有涉及第三者利益关系的承诺书; 4、替代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有关规定。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如非本人前来办理,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