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1.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②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③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2.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场区周围建有围墙;②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③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④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⑤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⑥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⑦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3.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①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②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③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④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⑤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⑥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4.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5.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评报告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身份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见表格 | 查看 |
流程图
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窗口申请
1.受理: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补齐需要的材料;
2.制证:审核合格后制证
3.办结:办结后电话通知申请人领证,若因故无法领取的,可寄送至申请人。
4.送达:由EMS快递送达。
1.受理: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补齐需要的材料;
2.制证:审核合格后制证
3.办结:办结后电话通知申请人领证,若因故无法领取的,可寄送至申请人。
4.送达:由EMS快递送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何勇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唐艳艳 | 办结岗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赵晨鲲 | 制证岗 | 认真负责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唐艳艳 | 送达岗 | 负责送达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分
-
109次
累计评价
-
109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 解答 |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
是否可以变更范围? | 不可以,需要重新办理。 |
如果发现申办人使用虚假材料,如何处理? | 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