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简洁版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实施主体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一)在本县落实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所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非国有制企业)的流动人员; (二)与所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县属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8858039
监督电话
0552-8858033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2-8858039)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一)在本县落实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所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非国有制企业)的流动人员; (二)与所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县属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档案转入单位的调档函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查看

流程图

1、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办理完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2、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雅静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业务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雅静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业务办结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

  • 21

    累计评价

  • 21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解答
是否可以自带档案转入? 我中心不接收自带档案,请与原档案归属单位协商解决。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关于档案邮寄时间? 我中心每周四邮寄一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