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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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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由公安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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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人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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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屋产权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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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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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提取人可在安徽政务网或到窗口提取申请→持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中心受理审核→转款至提取人借记卡(折)。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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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远县管理部 | 曹雅竹/屠悦悦/周瑞瑞/段浩宇 | 综合柜员 | 一、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远县管理部 | 杨梦杰/徐娟 | 提取审核岗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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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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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住房增购住房面积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 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原件、提取人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增购款发票(一年之内有效) |
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是否可以 | 需要审核原件,现场申请办理完毕,原件即时退换。 |
申请资料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或签名章代替行不行 ? | 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