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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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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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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网络或直接现场工作人员审查,对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3、办结:予以许可或者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办理结果可通过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现场领取。
2、审查: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3、办结:予以许可或者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办理结果可通过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现场领取。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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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谢传龙/秦云云 | 受理岗 | 为需要救助人员办理救助手续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黄玉萍/秦云云 | 审查岗 | 1、对被救助人员进行信息登记;2、能提供原件的资料的,对资料进行审查。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苏文勇/秦云云 | 办结岗 | 对救助管理业务进行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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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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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每一个救助对象都能享受到同等救助? | 并不是对每一个救助对象的救助都是同样的,应根据不同人员、不同类型实施分类救助,除常规性救助以外,根据救助类型不同还可以实施返乡救助、临时救助等。 |
是否一次性办结? | 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
救助期限 | 救助站一般接到救助人员,能够核实人员信息的,可以协助其返回家乡。对于流浪乞讨无处可去的,救助站可予以长期在站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