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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的家庭。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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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局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符合要求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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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按要求填报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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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各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网上或者窗口接收保障户申请维修件。
2、审查:县保障办工作人员完成审查工作。
3、办结:县住保障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住房进行维修,办结。
4、送达:县保障办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2、审查:县保障办工作人员完成审查工作。
3、办结:县住保障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住房进行维修,办结。
4、送达:县保障办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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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祝君/方闻圣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祝君 | 审查岗 |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祝君 | 办结岗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祝君 | 送达岗 | 负责送达结果文件。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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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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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装修吗? | 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
什么情况不能申请维修? |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
如何进行网上办理? | 可直接到现场咨询或办理。如需要网上办理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注册个人或法人用户,再按规定扫描上传所有材料的图片,并邮寄相关材料原件,且保证真实有效,事前可进行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