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遗失补发

简洁版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遗失补发
实施主体
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受理条件
单位提供遗失补办申请,经系统核查属实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8919220
监督电话
0552-8919001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单位提供遗失补办申请,经系统核查属实予以受理。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由市场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如提供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示例样表
查看
原证件持有单位或人员的书面补办申请(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真实有效,参照样本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真实有效,参照样本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按目录上报,参照样本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网络或者直接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者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办结: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决定,工作人员打印并发证办结。
3、送达:申请人要求结果快递的,也可快递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陈伟/张怀博/朱玉彪/梁宇 受理岗 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 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初步审查; 3、负责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陈伟/张怀博/朱玉彪/梁宇 办结岗 核对申请补发材料真实性,现场补发相关证照
送达 0个工作日 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陈伟/张怀博/朱玉彪/梁宇 送达岗 送达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0% ,   评分  0

  • 0

    累计评价

  • 0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

    满意

    占比  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

    不满意

    占比  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问题 解答
是否可以代办 可以
代办需要什么手续? 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补办申请未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签字可以么? 不可以,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