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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皖公出入境〔2017〕31号)第三条 申请登记备案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及部门负责人,境外企业常驻我省代表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且确因工作需要赴香港、澳门地区进行商务活动的。
备案人员在多家单位任职的,只允许在其中一家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进行备案。
对于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单位,仅限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申请登记备案。"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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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务签注单位登记备案审批表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按照表格如实填报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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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或直接向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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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3个工作日 | 怀远县公安局 | 李阿宝/刘珩 | 受理岗 | 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承诺期限,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公安局 | 刘珩 | 审查岗 | 对提交材料审查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怀远县公安局 | 刘珩 | 办结岗 | 根据规定按时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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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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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上年度纳税额如果没有达到一百万以上的,能否办理一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 | 如果纳税额没有达到一百万以上的单位,只能办理三个月多次香港商务签注。 |
本单位申请赴港澳商务备案人员的缴纳社保不是同一个单位,能否办理商务备案? | 登记备案人员缴纳的社保必须是申请单位缴纳的,如果在其他单位或者地方缴纳的社保均不符合商务备案的条件。 |
外地注册的单位能否在怀远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申请? | 不可以,赴港澳商务备案申请应遵循属地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