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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

简洁版
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
实施主体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换发、补发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8919868
监督电话
0552-8919001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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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换发、补发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企业法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由公安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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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申请表 政府部门核发
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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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的报刊刊登遗失申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遗失补发需登报声明,换发无需。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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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政务服务网申请
受理:窗口人员线下核验受理/政务服务运行平台
审查: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审批。
办结:窗口人员线下办结/政务服务运行平台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顾雅洁 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查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章薇薇 审查岗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顾雅洁 办结岗 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交通窗口或邮寄领取结果文件。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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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使用蓝色、蓝黑色、红色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填写表格行不行? 填写表格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
补发、换发经营许可证需要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办理吗? 不需要
补发后的许可证,有效期会变吗?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