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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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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窗口申报必须提供) |
申请人自备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空表》,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下载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2份 | 纸质 | 必要 | 网上申报无须提供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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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
其他
人社或组织等部门审批的材料,或用人单位自备。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承诺书的合同(期限)包含联网认证年度。 | 查看 | |
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查看 | |
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
其他
银行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1、残疾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校验的,无需提供。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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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
政府部门核发
医保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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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 |
其他
劳务派遣单位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仅限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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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其他
用人单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办事指南下载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不需要上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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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选择蚌埠厅怀远分厅,选择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请办理,或到窗口申请。
2.受理: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办结: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对受理通过的及时审核,并告示申请人办理结果,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2.受理: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办结: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对受理通过的及时审核,并告示申请人办理结果,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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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0个工作日 | 怀远县 | 吴昊禹 | 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 无 |
办结 | 10个工作日 | 怀远县 | 吴昊禹 | 送达岗 | 负责及时准确无误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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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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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但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的职工能否申报? | 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方可申报。 |
2、我省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时间? | 申报时间是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至6月。 |
3、安置残疾人就业已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是否需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用人单位已达到或超过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残联机构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