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奖励不满 状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怀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

发布日期:2020-12-07 09:34信息来源:县人民法院浏览量: 【字体:  

12月2日上午,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案件。原告石某因向被告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反映怀远县某购物广场销售散称红糖违法,后被告作出《奖励通知》,奖励原告200元,原告对奖励金额不服,将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宏祥作为出庭负责人出庭应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十余人旁听了该案件的审理。

原告称,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举报奖励的等级应属于一级,奖励金额应为2000元。原告认为,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事实不清,奖励评级不准确,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奖励通知》并重新作出举报奖励。

该案将择期宣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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