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共有18个乡镇和一个经开区,2023年“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575.28万元,截至6月底共发生支出88.08万元,去年同期126.0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0.1%。加强乡镇“三公”经费的管理,怀远县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等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
二、严格预算执行。根据“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坚决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情况,不能超出上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律不得追加“三公”经费预算,不得擅自调整支出项目,“三公”经费结余资金一律不得办理结转。
三、加强支出票据审核。进一步强化经费支付管理,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实现公务卡结算全覆盖,“三公”经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禁止同城招待,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超范围、超标准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严格经费监督。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核报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支出动态,监督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对同比“三公”经费支出有增加的预算单位要求作出详实的书面说明,“三公”经费进行公示,及时纠正“三公”经费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