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落实防控资金。县级财政统筹县级资金1133.66万元,统筹上级资金1614万元,已于3月份及时下达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小麦赤霉病最佳防治“窗口期”为全县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督促县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三是强化防控资金监管。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充分运用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及时发现、纠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