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发布日期:2024-07-08 07:54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 【字体:  

怀远县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制度、产权制度、经营制度等重点领域,释放改革红利,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让各方主体权益“实”起来,为乡村振兴充分“赋权”。

这段时间,在怀远县徐圩乡高庙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正在推进。今年36岁的村民高亮亮,家里一共有18亩田地,之前全部流转了出去,这次试点改革,让他进一步吃下定心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了继续在农村改革中起到示范作用,2015年,怀远县完成了205.6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办法,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解决了农户经营权流转的后顾之忧,催生出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尚林庆,打破田垄的限制,让“巴掌田”连成片,水稻小麦等主粮这几年也是年年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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