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分配下达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文件要求,将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下达分配到相关政法部门。
二是规范政法资金使用。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管,把好财政资金审核支付关,规范政法经费支出管理,不得超范围使用。
三是切实加强装备管理。建立健全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配备的业务装备督促部门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年限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新。
四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坚持绩效考评,对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指导规范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