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信息一体化建设,赋能财政监管。深化数据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积极构建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强与税务、银行、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通过整合利用地方财政部门财政收支报表、人民银行国库报表等多部门数据,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数据分析体系,为财政监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加强监管闭环,促进问题整改。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采取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控监管工作质效。依托监控系统,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的支出明细进行分析,将排查出的疑点问题作为开展线下核查的依据。对资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核查,发现和纠正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纪财联动,形成监督机制。采取共同开展监督检查、梳理问题短板、督促整改落实等方式,聚焦风险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将政府采购、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等纳入监督范围,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反馈至被监督单位,督促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