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完善三项机制保障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丰富提前介入机制。在关键证据固定、主要事实查清后,商请审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提出专业意见,对证据瑕疵、程序隐患提出补证意见,并对介入意见跟踪管理,从源头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提前介入案件8件,提出介入意见16条。
强化会商研讨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共同研究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一案一商”机制,就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沟通研讨。今年以来,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开展个案会商4次,推动解决问题5个。
扎实案件评查机制。综合运用交叉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财物管理等各个环节,开展“地毯式”评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反馈案件承办部门,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今年以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5件次,反馈整改问题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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