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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持续增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力度

发布日期:2026-05-12 08:53信息来源:怀远县财政局浏览量: 【字体:  

怀远县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将兜底保障摆在财政投入的优先位置,通过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持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立足部门职能,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努力加大本级投入,调整支出结构,根据各类困难群众人数、补助标准和增减变化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优先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优化标准调整。健全兜底保障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城市低保标准从791元/月提高至831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852元/月提高至981.5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残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4元,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255元提高至1313元。

足额发放资金。每月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进行发放,确保兜底保障待遇安全高效、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截至2026年4月底累计发放资金1.0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5.3万人次,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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