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怀远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依据和意义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作出了部署,为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一百零四条、《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立法法》设专章“适用与备案审查”,《监督法》设专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突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凸显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省、市、县人大对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职责及审查权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我们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基本情况
2024年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指导和县人大常委会正确领导下,法工委与机关各工委室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报送备案情况。2024年,县人大及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做到了应报尽报,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未出现被要求做出说明、整改、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无迟报漏报情况;报送备案的文件全部通过审核并予备案。
(二)接收备案情况。2024年接收备案14件,其中:县人民政府6件,县监察委员会0件,县人民法院3件,县人民检察院5件,乡镇人大0件;法工委对所报备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并予以登记备案。
(三)审查情况。包括主动对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审查和专项审查三个方面开展审查。
1.开展主动审查情况。法工委对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存在违法性或者适当性问题。
2.开展依申请审查情况。未收到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3.开展专项审查情况。未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
(四)审查制度建设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县人大相关规定,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和存档等工作,法工委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县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可以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工委、室按分工要求确定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备案审查工作稳步推进。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出台,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同时废止。条例的出台,必将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指导和更加完善的制度遵循。
三、存在问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全新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报备的积极性不高,往往是人大主动要求的多,单位主动报送的少,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仍然存在不催不报、滞后报送,甚至年终集中报送的现象。尚未收到县监察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2024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的文件。
(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日常工作中,与“一府一委两院”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沟通、交流不够,对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指导不足。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对备案主体的权限、责任、处理、时效等重要监督内容还不够明确,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还不高。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能力有待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涉及法律、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知识,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较强,对于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是否违背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上级政策精神的判断,涉及专业的法律知识、不同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领域的业务知识。由于针对备案审查业务的系统性培训较少,法工委和各专委、工委在专业性、规范性审查方面做的还不够,还存在程序性审查的多、实质性审查少的现象。
(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亟待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平台尚未延伸至县级层面,导致备案审查信息化程度低,仍采取纸质化报送,报送往往不及时,提质增效不够。
四、工作安排
(一)强化认识,从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要求。全面对标新出台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通过召开座谈会、联系会、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宣传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阐明法律依据、操作规程,增强报备单位的责任意识,着力解决报备单位存在的“不知备、不想备、不会备”等问题。进一步畅通人民利益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
(二)加强沟通,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等单位沟通、协作,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的机制、方式、程序和标准,着力解决报备不及时、材料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落实备案审查要求。密切与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的配合协作,充分利用专委、工委对口联系的优势,开展联合审查,确保实现有备必查,有错必纠。
(三)夯实基础,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进一步明确报备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报备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充实备案审查工作力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聘请一批法律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作为备案审查专家,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
(四)积极对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省、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附件:2024年以来怀远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报备和接受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
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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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单位 |
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公布时间 |
备案登记时间 |
是否网 上备案 |
县(区)人大常委会 (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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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批准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是 |
2.《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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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怀远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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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怀远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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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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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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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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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19 |
20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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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批准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
2024-7-30 |
202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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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批准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2024-7-30 |
202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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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批准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
2024-12-20 |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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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一府一委两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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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单位 |
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公布时间 |
备案登记时间 |
是否网 上备案 |
县人民 政府 (6件) |
1.《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24-3-4 |
2024-3-12 |
否 |
2.《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4-3-13 |
2024-3-18 |
否 |
|
3.《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24-4-1 |
2024-4-1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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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4-4-6 |
2024-4-1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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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4-10-12 |
2024-11-2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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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
2024-11-26 |
2024-11-2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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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察委员会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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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3件) |
1.《怀远县人民法院关于强化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若干规定》 |
2024-2-28 |
2024-12-12 |
否 |
2.《怀远县人民法院、怀远县公安局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行为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
2024-6-20 |
2024-12-1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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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
2024-8-27 |
2024-12-1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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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5件) |
1.《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2024-3-12 |
2024-12-16 |
否 |
2.《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的意见》 |
2024-4-22 |
2024-12-16 |
否 |
|
3.《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 |
2024-5-8 |
2024-12-16 |
否 |
|
4.《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协议》 |
2024-5-22 |
2024-12-1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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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怀远县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管职责规定(试行)》 |
2024-12-6 |
2024-12-1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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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乡镇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0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