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建统一、高效、规范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根据《蚌埠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在全县范围内统一使用“120”号码作为唯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特服电话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一呼叫号码,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20”是我县境内唯一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的特服电话号码。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时,均应直接拨打“120”号码。各医疗机构原自行设立并对外使用的其他急救呼叫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即日起停止接收新的院前急救呼叫;县医院、县中医院、怀远荆塗医院原院前急救号码,已自动转接至新的“120”号码。
怀远县 120急救指挥中心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对全县“120”院前医疗急救需求实行集中统一受理、统一调度和统一指挥。
二、明确服务范围,珍惜资源规范收费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专用于急、危、重症患者的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和监护。请广大市民合理利用宝贵的急救资源,非紧急情况请勿拨打“120”,严禁为常规医疗接送、患者出院、老病号入院、跨地区非急救转院等非紧急事务拨打“120”,以确保生命热线始终为最需要的人畅通。
自2025年12月1日起,120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时将依据省、市医保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并参照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关于调整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救字﹝2025﹞13号)等文件,实行统一规范收费。
三、规范有效呼叫,提升急救响应效率
拨打“120”时,请保持镇静,语速平稳,清晰告知患者所在的详细地址(县、乡镇、街道、门牌号及显著标志物)、主要病情或伤情,以及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话结束后,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急救人员及时联系确认或提供指导。请在指定地点耐心等候,并提前安排人员到显著位置引导救护车。
请积极配合“120”调度员的问询和指导,协助急救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共同提升急救效率。
四、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呼叫秩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恶意骚扰、无故占用“120”急救电话资源,或冒用“120”名义从事相关活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生命至上,分秒必争。统一呼救渠道是提升急救效率的关键举措。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好这条珍贵的“生命热线”!
特此通告。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