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气象局关于做好雷电灾害
防御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蚌埠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雷电防护装置是抵御雷电灾害的关键设施,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及设施均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单位需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储存场所、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必须将防雷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落实到位。
二、落实检测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必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装置应及时整改并复检。
具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建筑物(如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等)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其他建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三、依法依规检测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要恪守诚信执业、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承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弄虚作假、出租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在安徽省开展检测活动时,需通过皖事通办完成信息报告,并自觉接受属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检测活动中,需规范检测流程,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真实、客观、准确地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及结果负责。检测报告须上传至“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四、加强监督管理
县气象局将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防雷安全监管、行政检查及雷电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防雷监管职责。
五、防雷减灾咨询服务
雷电多发季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需咨询防雷安全管理、防雷检测方面的问题,或举报防雷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552-8012568。
怀远县气象局
2026年4月30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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