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机制。由淝河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镇水利站、河长办负责排查河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由畜牧站和农技站负责排查畜禽养殖及作物种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
二是强化学习。淝河镇紧紧围绕污染环境类、生态破坏类、环境隐患类这三大类问题,组织培训学习12次,参加人数达350余人次。建立“四项清单”工作台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及时上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三是严格督办。镇政府对未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被上级部门发现、交办、通报或主流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生态环境影响和后果的,由镇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淝河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