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固本,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细化乡镇减负“负面清单”,坚决杜绝摊派点赞、过度留痕等不当行为;构建基层减负“直报通道”,鼓励干部匿名反映形式主义问题,上级部门限期督办。
二是监督提效,强化靶向纠治。镇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文山会海”“指尖负担”开展专项督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减负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三是赋能强基,提升治理能力。加强乡镇干部培训,重点提升政策解读、群众工作、应急处突能力;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因创新探索出现的失误予以包容,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
四是资源下沉,保障基层运转。推动编制、资金、技术等资源向乡镇倾斜,解决“事多人少”“无钱办事”等难题;探索“县乡协同”模式,县级部门对乡镇疑难问题“派单支援”,避免“一放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