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截堵风险通道。出台集资行为报备制度,明确任何单位、社团或个人在本乡镇开展募集资金、发放理财或组织股权众筹等活动,须事前向镇财政所报备并取得书面证明。同期与辖区主要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签订信息互通机制,就异常大额或频繁进出账制定通报规则,确保一旦出现可疑资金流动能第一时间落地镇级监管人员处置,有效压缩了非法集资的“供给端”。
动员基层,早发现早处置。发挥网格员、村干部、金融宣传员作用,建立“微信群+电话”联报通道,凡接到“高回报”宣传、“拉人头”等线索24小时内上报镇预警群。做到发现快、处理及时,将风险降到最低,遏制了可疑集资活动在基层蔓延。
常态宣传,提升群众识别能力。在镇街、银行门口等地设点宣传,采用宣传展板、横幅、LED字幕滚动与现场口播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现场吸引群众驻足咨询。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吸引辖区居民2000余人参与。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入户,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并现场解答疑问,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提升居民识别与防范能力,提示群众对各类非法集资保持高度警惕、主动远离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