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农机推广中心开展秸秆加工安全生产督导

发布日期:2023-06-15 17:04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 【字体:  

近日,怀远县小麦秸秆已由清运收储转为加工利用,为做好小麦秸秆加工安全生产指导,县农机推广中心组织人员按照“六保障”对秸秆加工点开展督导工作。

一、人员保障。秸秆加工区要专门安排1名管理人员,负责秸秆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所有参与秸秆加工人员要全部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设施设备。

二、消防保障。秸秆加工区内要有效的大容量灭火器,消防水管或洒水车等放置在加工区附近,做到随用随取

三、用电保障。加工所用电线不要随意拉设,地面上的电线要进行套管,防止触电;悬空电线要注意高度,防止叉车等机械触碰。

四、机械保障。加工机械要装有除尘设备要时刻注意加工机械状态,随时停工进行检修,人员检修时切断加工机械一切电源加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秸秆灰,防止秸秆灰堆积与加工机械摩擦起热。

五、距离保障。保持秸秆加工区与存储区15米以上距离,之间的散落秸秆及时清理,防止意外火情蔓延。加工车间四周不得密闭,防止粉尘爆炸。

六、存储保障。露天堆场待加工小麦秸秆采用薄膜覆盖存储的,要在雨后迅速清理薄膜上的积水,防止形成凸透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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