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亢科技创业孵化园简介

发布日期:2021-04-16 09:43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怀远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科技创业孵化园主要针对回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和转业军人等创业群体和中小企业入驻,为他们提供经营场地和共享设施,降低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长性,帮助发展有潜力、有市场、技术新的项目做大做强。孵化园主导产业初步设定为服装加工、手工艺品制作、机械零件、电子元器件生产及文化创意等产业。

项目总占地175亩,总建筑面积100171.44平方米,共10栋标准化厂房,其中1#2#均为钢构车间,每栋长度180米,宽度30米,高度12米,建筑面积均为5611平方米;3#4#5#8#9#10#均为框架厂房,每栋三层,长度78.55米,宽度43.27米,层高6米,建筑面积均为10240.8平方米;6#7#均为框架厂房,每栋四层,长度78.55米,宽度43.27米,层高6米,建筑面积均为13670.74平方米。价格依据《怀远县标准化厂房租赁出售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相关支持政策

(一)鼓励租赁标准化厂房。

1. 新入驻租赁标准化厂房的企业,租赁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签约后三个月内投产,在三年内享受厂房租金补贴。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且不超过当年缴纳厂房租金的总额。

2. 为鼓励新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以商招商、迅速成长,在签约入驻的三年期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再给予延长一年的厂房租金奖励;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含两个)的,给予延长两年的厂房租金奖励。

1)已入驻的企业按照我县产业定位,招商引荐并落实3家及以上企业入驻,并且每家招商落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入驻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入驻后申报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入驻企业按照实际租用的厂房面积,实际缴纳税收150/平方米/年。

4)入驻企业投产两年内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

(二)支持购买标准化厂房。

1. 入驻企业购买标准化厂房,经评估后,实行公开挂牌,可按所入驻开发区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的综合成本价(含土地价)为基准价格(以审计部门审计为准),其溢价部分奖励给企业,用以支持工业项目发展。

2. 入驻企业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标准化厂房,首期付款额不低于该厂房综合成本价(含土地价)的50%,剩余部分在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付清。企业在由租赁转购买厂房期间,只承担未购买厂房面积的租金。

3. 购买标准化厂房,可享受入园扶持。单户最高优惠金额不超过企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缴纳税费地方留成部分。

4. 入驻企业购买标准化厂房,实行产权、土地分割办证。

5. 入驻企业购买标准化厂房,可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含厂房购买)总额的5%比例,一次性给予奖励,用于扶持企业的生产经营。

联系电话:0552-850175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