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政策定位,以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为宗旨,2024年,怀远县政银担贷款余额10.21亿元。
一是夯实政银担业务。加强协同推进和调度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增信。2024年,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10.21亿元,居全市第1,超额完成市级下达9.5亿元的目标任务,支农支小支微业务规模占比达97%以上。
二是聚力科技担保业务。降低专精特新企业反担保要求,科技型企业年担保费率按不高于1%收取。2024年,新增担保32笔,共计2.27亿元,其中新增政银担业务31笔,共计2.22亿元。
三是拓展农业担保业务。为科学管控担保风险,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怀远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提高农业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助力怀远县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提升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质量,化解潜在风险。截至2024年末,已建立农业信贷“白名单”382户,新增首担户55户,合计1336万元。2024年,新增农业担保贷款220笔、金额4.56亿元。
四是全力加强风险防控。从注册和经营地在县域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中,择优选择农业产业融合项目予以支持,对糯稻、肉牛等特色产业链建设项目进行优先扶持。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村集体企业,以及国有农场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重点开展单户在保余额10万元——300万元之间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各乡镇、银行、担保公司要对农业信贷发放后的日常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及借款主体的生产经营动态,跟踪提供服务、处理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