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徽朗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酶制剂项目”现状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05-04 00:00 来源: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环监验〔2017〕26号


关于同意安徽朗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酶制剂项目”现状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朗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据你公司的验收申请,我局于2017年4月6日组织对你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酶制剂项目”(现状年产1250吨)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同意验收组关于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二、请你单位落实验收组提出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三、请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送:怀远县环境监察大队、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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