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
怀环监验〔2017〕30号
关于蚌埠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
饲料生产线项目”验收意见的函
蚌埠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据你公司的验收申请,我局于2017年4月25日组织对你公司“年产20万吨饲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同意验收组关于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二、请你单位落实验收组提出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三、请怀远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工作。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送:怀远县环境监察大队、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蚌埠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
饲料生产线项目”验收意见的函
蚌埠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据你公司的验收申请,我局于2017年4月25日组织对你公司“年产20万吨饲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同意验收组关于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二、请你单位落实验收组提出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三、请怀远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工作。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送:怀远县环境监察大队、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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