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1 09:24 来源: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

2019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县域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核查全县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承担县城空气当中PM2.5在线监控。

(七)、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下级两个事业单位预算,局机关2019年在职人数11人,离退休人数8人,无聘用人员,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局属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在职人数14人,聘用人员1人,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变化,离退休人数4人,比2018年减少1人,原因是1人去世;局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数3人,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变化,聘用人员10人,比2018年减少1人,原因是1人辞职。

纳入安徽省怀远县环境保护局2019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供给方式

单位人数

在职

离退休

聘用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11

8

0

怀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4

4

1

怀远县环境监察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3

3

10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总量减排为中心,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谋划“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六)、严格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推进污染源头防治工作。

(七)、继续深化环保系统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八)、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强化作风持续向好转变。

(九)、污染事故调查、公共监测项目、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6.9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149.75万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是:一是有两个退休使得基本收支减少;二是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安全评估是去年一次性项目,今年没有,三是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费用的减少。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6.9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149.75万元,下降17.08%;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6.9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149.75万元,下降17.08%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2万元,占6.9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74万元,占2.44%;节能环保支出627.96万元,占86.39%;住房保障支出30.68万元,占4.22%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6.9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149.75万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有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安全评估费,属于一次性项目,今年没有;二是污染源普查经费比2018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2万元,占6.9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74万元,占2.44%;节能环保支出627.96万元,占86.39%;住房保障支出30.68万元,占4.2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50.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1.65%,下降原因主要是有两人退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项)2019年预算17.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72%,下降原因主要是有两人退休。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保保护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429.96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96万元,增长5.9%,增长原因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30.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76%,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加,公积金补贴增加。

5、节能环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保保护管理事务)(项)房屋维修2019年预算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2018年未做此预算安排。

6、节能环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9年预算1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5万元,下降43.94%,下降原因主要是:一是2018年有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安全评估费,属于一次性项目,今年没有;二是污染源普查经费比2018年减少。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9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17.75万元,下降3.25%

主要原因是有两人退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8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72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7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9万元,占80.33%,比2018年预算减少215.15万元,下降26.93%,主要原因:一是去年有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安全评估费,属于一次性项目,今年没有;二是污染源普查经费比去年减少。罚没收入130万元,占17.88%,比2018年预算增加52.4万元,增长67.53%,主要原因是:企业增加,对环境重视程度不够,污染违法事件增多,环保罚没收入增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万元,占1.79%,2018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此项收入未用于预算收入中。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72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9.75万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一是去年有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安全评估费,属于一次性项目,今年没有;二是污染源普查经费比去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28.9万元,占72.7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98万元,占27.24%,主要用于房屋维修、监测站人员培训和监测仪器采购保养升级、污染源普查经费、污染事故调查和公共监测项目企业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污染源普查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2)立项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

3)起止时间。201911日至20191231日。

4)项目内容。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5)年度预算安排。2019年该项目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普查人员经费补助,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购置数据采集及其他设备,普查表印制,材料建档,数据录入、校核、加工、验收、总结、表彰等费用。

6)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2.污染事故调查、公共监测项目、企业污染防治”项目。

1)项目概述。企业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环境污染严重,为了应对突发应急事故以及公共监测项目的费用,故申请改项目。

2)立项依据。排污费管理使用办法,用于应对企业污染事故处置方面以及对企业常规检测检查,对上排污实施的企业实施补助;

3)起止时间。201911日至20191231日。

4)项目内容。辖区内污染事故调查、公共监测项目、企业污染防治支出。

5)年度预算安排。2019年该项目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事故调查、公共监测项目、企业污染防治费用等。

6)绩效目标和指标。使企业重视环保,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掌握大气、水污染的情况,改善水与环境的状况。

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费”项目。

1)项目概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费。

2)立项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6409号)精神,环保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经费已列入国家财政预算,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等中介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的,有关评估费用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3)起止时间。201911日至20191231日。

4)项目内容。怀远县辖区内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需要验收,此笔费用不再由企业承担,费用由环保局负担。

5)年度预算安排。2019年该项目预算40元,主要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费

6)绩效目标和指标。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少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企业项目竣工的进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2万元,比2018年减少4.9万元,下降9.59%,下降主要原因是今年两名人员退休。

(三)政府采购情况。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无购置车辆计划;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房屋维修、监测站人员培训和监测仪器采购保养升级、污染源普查经费、污染事故调查和公共监测项目企业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费等五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万元;其他项目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