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核查全县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部门概况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如下表。县局编制11人,目前在职9人。退休人员6人。监理所编制12人,在职14人,退休2人;监测站编制11人,在职10人,退休4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县环保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县“两会”、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以污染减排为手段,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腾出环境空间;以严格监管执法为重点,注重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为动力,不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强县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县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464.49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余、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收入预算46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99万元,占41.11%;事业性收费收入51万元;占10.97%;罚没收入5万元;占1.07%;专项收入217.5万元,占46.83%。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支出预算46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99万元,占41.1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73.5万元,占58.88%,主要用于完成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污染减排支出等。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64.49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2.73万元,增长7.0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8万元降低0.05%;节能环保支出430.89万元,占92.77%。具体情况如下: “节能环保支出”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30.89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2.92万元,增长7.64%,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预算190.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01万元,定额公用支出24.18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支出预算273.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与监测能力建设方面行政事业类支出和其他支出。 附件:1.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可支配收入预算表 5.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基本支出明细表 6.项目支出明细表 |
||||||||||||||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
||||||||||||||
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万元, 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环保监督、监测、检查、执法等。 |